1、综合素质测试

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按要求到指定考点和考场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准考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4月20日14:00–16:00

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测试地点

全区在4个考区中设置10个联合测试考点,考生到指定的考区和考点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1. 南宁考区:包括南宁市、百色市、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崇左市、河池市的都安、大化、巴马、凤山、东兰、天峨、南丹的考生。考点设在: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 柳州考区:包括柳州市、来宾市、河池市的金城江、宜州、环江、罗城的考生。考点设在: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3. 桂林考区:包括桂林市、贺州市的考生。考点设在: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4. 贵港考区:包括贵港市、玉林市、梧州市的考生。考点设在: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贵港校区(原贵港职业技术学院)。

 

2、面试要求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招生院校中有个别专业需要面试,请考生登录相关招生院校网站查询面试要求并参加面试。

 

3、计分办法

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

特长成绩

特长加分项目共5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1.获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本项满分50分。

2.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3.获体育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地市级最高计40分;省级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级及以上级别最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4.获文艺比赛获个人。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一等奖计25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5分,市级最高计40分;省级及以上级别一等奖计50分,二等奖计45分,三等奖计40分,省级及以上级别最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5.获运动员称号。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体育特长生(限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项目)。本项满分50分。

6.艺术、体育类考生。广西 2014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术科统考成绩达专科线以上计30分,本科线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附加分

本项不累计,满分20分。

1.少数民族。加20分。

2.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