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一)录取时间
5月8日-10日
(二)录取原则
1、没有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等级数进行排序(外省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经广西招生考试院认定,进行等级转换),等级高的排名靠前(顺序为3A、2A1B、2A1C、2A1D、1A2B、1A1B1C 、1A1B1D、1A2C、1A1C1D、3B、2B1C、2B1D、1B2C、1B1C1D、3C、2C1D),三门成绩等级数相同的考生,首先比较语文成绩等级,语文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语文成绩等级相同则比较数学成绩等级,数学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等级排序后仍相同的情况下,以职业适应测试成绩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上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录取原则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有缺额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无符合条件的调剂专业,则按退档处理。
(三)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时间:5月15日10:00 -16日9:00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16日
(四)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招生院校于2019年5月21日前在各招生院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