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分项目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分。

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100分。

3.在广西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加7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加10分。

5.烈士子女,加20分。

6. 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条件的考生,附加分不累加,只取最高一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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