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测试评定方式

2019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结合的评价方式,满分600分。

(一)文化素质评价方式

参考《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成文化素质成绩(见表1),最高分为100分。

参照2018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划分的最低标准,将该等次所有考生的分数换算成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折合分,即:

学科

A

B

C

D

该等次最低分

文化素质折合分

该等次最低分

文化素质折合分

该等次最低分

文化素质折合分

该等次最低分

文化素质折合分

语文

85

34

72

29

51

20

51以下

10

数学

91

33

67

24

31

11

31以下

5

英语

96

33

69

24

30

10

30以下

5

表1       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文化素质成绩表

组合

语文

数学

英语

文化素质成绩

3A

A

A

A

100

2A

(2A+B/C)

A

A

B

91

A

B

A

91

B

A

A

95

A

A

C

77

A

C

A

78

C

A

A

86

1A

(1A+2B)

A

B

B

82

B

A

B

86

B

B

A

86

1A

(1A+1B+1C)

A

B

C

68

A

C

B

69

B

A

C

72

C

A

B

77

B

C

A

73

C

B

A

77

3B

B

B

B

77

1A

(1A+2C)

A

C

C

55

C

A

C

63

C

C

A

64

2B

(2B+1C)

B

B

C

63

B

C

B

64

C

B

B

68

1B

(1B+2C)

B

C

C

50

C

B

C

54

C

C

B

55

3C

C

C

C

41

已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有成绩

D以上

D以上

D以上

20

(二)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使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科目为《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两个科目,两科合计最高分为 500分。

1.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成绩(最高200分)

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4月13日上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专业潜能测试成绩最高分为200分;其中考生获得的证书证件,作为特长分计入专业潜能测试成绩,特长分最高计50分:

①文体比赛获奖计分。2016年7月1日以后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文体比赛并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20分;省级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30分;国家级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50分。本项最高限计5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②技能比赛获奖计分。2016年7月1日以后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技能比赛并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的:该项目与考生所报读的第一专业有关联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20分;省级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30分。国家级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50分。本项最高限计5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③其它特长项目计分。2016年7月1日以后个人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其他竞赛并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持有2016年7月1日以后参加并获得的反映考生本人特长的其他项目(提供证书原件),经评审小组认定,市级或中级证书给予30分计分;省级及省级以上项目或高级证书给予50分计分;体育方面特长生等(如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方面有特长),国家一级运动员计5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计30分,国家三级运动员计10分。本项最高限计5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④创新特长生计分:考生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加50分。本项最高限计50分。

⑤突出贡献特长生计分:考生因突出贡献获奖的,经本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经学校评审小组核定后,加50分。本项最高限计50分。

⑥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本项最高限计50分。

2.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最高300分)

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4月14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最高分为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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