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录取
已参加单独招生测试,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达到我校单独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优先,参考分数”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1.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与其参加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潜能测试的专业一致,凡不一致的,不录取第一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即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成绩+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成绩,下同)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2.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至第六专业。
3.一律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录取规则能录取到第一至第六专业的考生除外)。
4.如出现单独招生总分相同时,将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包括特长分的专业潜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十、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2019年5月21日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单独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己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参加2019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未获单独招生录取并符合2019年广西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2019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十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9年7月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向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入学。